北京时间周五(1月5日),《日本经济新闻》刊登了评论员中山淳史的一篇文章,题为《美中IT双城记》,文章摘编如下:
画面上,除了文字,还有一名年轻女子的半身像。不同的是,电梯门外的广告保持完整,门后的广告已被撕烂。电梯轿厢内,另一则某广场的广告也被撕烂。
《美疫苗现过敏反应 专家称或与聚乙二醇有关》对于此事,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丰铭称,小区电梯作为公共区域,属于全体业主共有。小区的电梯广告主要由物业或业委会管理,虽然对于电梯广告的画面没有明确的标准及特别要求,但发布者最好要考虑到业主的感受。如果多数业主对某一则电梯广告有意见,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进行处理,比如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,或者要求撤掉或更换画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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